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7月25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2015年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淠河路、将军路,主要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leyu登录,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安徽天达生态园林工程有限leyu登录,合同价为4301857.00元,结算送审价为3855200.31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开工日期2015年11月8日,合同竣工日期2015年12月23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初验日期2016年4月1日,终验日期2018年5月17日,延期原因业主提供了工期延误情况说明,非施工单位责任。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工程竣工验收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确定清单、施工单位报送的增加和减少签证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69,255.2元。
1、速生法梧现场测量有20棵胸径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扣除价差审减4,074.4。
2、大叶黄杨工程量审减6,897元。
3、红花檵木工程量审减23,892元。
4、金边黄杨工程量审减4,630元。
5、麦冬工程量审减6,099.6元。
6、白玉兰移植死亡,扣除养护费用及赔偿苗木费,审减41,704.59元。
7、喜树移植死亡,扣除养护费用及赔偿苗木费,审减10,885.98元。
8、场地平整、井字形草坪砖、安砌侧石工程量审减24,010.71元。
9、技术措施机械进出场审减20,918.21元
10、其他项目、措施费、税金审减26,142.71元;
四、审核结果
2015年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结算送审价3,855,200.31元,审定价3,685,945.11元(审减169,255.2元,审增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