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9月9日,我leyu登录组织审核组对淠河西岸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沿河道路工程——青云路(青桐路-景观大道)工程结算进行审核,2019年9月10日至9月24日纪检监察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青云路(青桐路~景观大道)道路工程,起于青桐路,终至景观大道,长度1177.688米(其中KO+716~KO+816段因为征地拆迁不到位,作甩项处理,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中已扣除此段涉及造价),道路设计宽度为30米,其中车行道宽15米,两边绿化分隔带4.5米、人行道3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排水、绿化、交通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路灯照明等。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为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leyu登录,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六安德基建筑工程有限leyu登录,合同价为14,216,607.24元,结算送审价为17,571,226.05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6日,完工日期2018年7月9日,竣工验收日期2018年11月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工程延期原因为业主征地拆迁不到位,不能具备施工条件。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
2、工程竣工验收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确定清单、施工单位报送的增加和减少签证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406,624.85元。
(一)初审审减部分合计2,316,206.86元。
1、道路部分合计审减279,966.82元。
(1) 级配碎石工程量审减47,279.55元;
(2)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工程量审减63,367.75元;
(3) 路床整形工程量审减1,346.87元;
(4) 沥青混凝土工程量审减80,948.97元;
(5) 人行道、站台块料铺设工程量审减18,934.44元;
(6) 安砌侧石工程量审减15,941元;
(7) 混凝土管道铺设工程量审减6,818.46元;
(8) 砌筑检查井工程量审减6,096.1元;
(9) 其他项目、措施项目费、人工费调整、税金等,合计审减39,233.68元。
2、签证增加合计审减464,521.08元。
(1) 拆除砼地坪、拆除路面、挖一般土方、余方弃置此项未见签证,审减22,935.79元;
(2) 绿化移植签证部分工程量审减425,610.1元;
(3) 拆除路缘石、拆除中杆灯此项未见签证,审减7,542.44元;
(4) 其他项目、措施项目费、人工费调整、税金等,合计审减8,432.75元。
3、材料调差合计审减483,016.59元。
(1) 道排工程材料调差审减189,295.64元;
(2) 安装工程材料调差审减23,685.12元;
(3) 绿化工程材料调差审减270,035.83元;
4、合同内未实施合计审减1,077,739.93元。
(1) 灯头安装费审减6,200元;
(2) 一般路灯、电气配管、电力电缆、路灯基础、预埋铁件工程量审减16,496.62元;
(3) 配电箱扣除远程路灯控制模块,审减11,000元;
(4) 图纸设计为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现场实际施工为油浸式变压器,审减68,121.22元;
(5) 种植土换填审减76,536.24元;
(6) 栽植香樟A工程量审减31,738.28元;
(7) 栽植香樟B工程量审减30,689.2元;
(8) 栽植黄山栾树工程量审减140,770.75元;
(9) 栽植乌桕工程量审减13,889.24元;
(10) 栽植垂丝海棠工程量审减36,005.83元;
(11) 栽植丛生紫荆工程量审减22,816.44元;
(12) 栽植红叶石楠工程量审减49,141.7元;
(13) 栽植红花继木工程量审减31,435.2元;
(14) 栽植海桐工程量审减38,132.43元;
(15) 栽植金丝桃工程量审减28,815.38元;
(16) 栽植锦带花工程量审减17,760.6元;
(17) 栽植红花酢浆草工程量审减30,180元;
(18) 栽植林下细叶麦冬草工程量审减158,830.27元;
(19) 栽植细叶结缕草工程量审减11,874.95元;
(20) 其他项目、措施项目费、人工费调整、税金等,合计审减257,305.58元。
5、审减额超10%以上部分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审减10,962.44元。
(二)复审审减部分合计90,417.99元。
1、合同内部分
(1) 道排部分扣减甩项处部分土方和人行横道线工程量,核减金额17,004.32元。
(2) 照明部分扣减甩项处过路保护管和手工井工程量,核减金额7,963.67元。
2、变更增加部分
(1) 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三段填埋的垃圾需用黄土换填,其中一处为原合同内沙坑,回填工程量包含在合同内,不再重复记取,核减金额53,015.11元。
3、材料调差部分
(1) 绿化部分丛生紫荆数量根据实际栽植数量进行调差,核减金额8,661.99元。
4、其他部分
(1) 灯头安装费根据已安装数量46套计算,未安装的8套不予记取,核减金额2,000.00元。
(2) 审减额超10%以上部分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根据最终审减额计算,核减金额1,772.90元。
四、审核结果
淠河西岸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沿河道路工程——青云路(青桐路-景观大道)工程结算送审价17,571,226.05元,审定价15,164,601.20元(审减2,406,624.85元,审增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