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室装饰及通风净化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78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0-14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我leyu登录组织审核组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9月5日对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室装饰及通风净化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长安南路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内,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检测楼七~十四层室内地面、墙面、顶棚装饰及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纯水系统、气路系统、通风及净化空调系统、实验室台柜系统等。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5日。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设计单位为广东科艺普实验室设备研制有限leyu登录;施工单位为广州德昕仪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leyu登录。

  合同价款为6898600.00元,合同外增加金额843850.17元,结算送审价为7742450.1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工程签证;

  5、人工费按68元/工日计取,税金执行营改增11%。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32806.50元。

  1、合同约定除设计变更或签证原因,清单工程量不予调整,扣除多报的合同内工程量合计调减97580.27元。

  2、签证增加部分(石膏板饰面、窗帘盒、10层预留区改造、增加安装设备及实验台柜等)涉及工程量调减、单价审减及新组价子目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合计调减94608.21元。

  3、补充协议增加的窗帘安装工程,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合计调减20618.02元。

  4、超工期处罚调减20000.00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室装饰及通风净化工程,结算送审价7742450.17元,审定价7509643.67元(审减23280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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