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leyu登录组织审核小组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10月28日对六安市图书档案馆、六安市文化科技青少年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了结算审核,初审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图书档案馆、六安市文化科技青少年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本项目位于六安市佛子岭路南侧,行政中心对面,施工范围为六安图书档案馆及文化科技青少年中心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及冷水机组的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安装、运行调试、管理维护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为江苏先行工业设备安装有限leyu登录,结算送审价为30,562,987.98元,合同价为2,6280,000.00元,合同内减少部分为2,956,527.99元,合同外增加部分为7,239,515.97元;开竣工日期:2016年2月27日——2017年11月1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六安市图书档案馆、六安市文化科技青少年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文件、重点工程会议纪要第33号文及相关自控系统最高限价、送审结算书相关证明资料;
2、2005年建定[2005]101号所颁布 《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模式;
4、六安市图书档案馆、六安市文化科技青少年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及中标通知书;
5、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联系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的记录表;
7、合同外增加部分工程量单价合同中已有适用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计入;合同中有类似的单价,参照类似的单价确认;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市场价格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计入,并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2,822,339.6元。
1、合同内科技馆机房内地源侧水泵及空气处理机组等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14.3万元;
2、合同内图书档案馆机房内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等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7.5万元;
3、合同内空调水系统水管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38748.2元;
4、合同内空调水系统水阀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173429.6元;
5、合同内空调排风系统风管未按合同要求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46424.9元;
6、合同内空调排风系统风管阀门未按合同要求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173993.3元;
7、合同内空调排风系统静压箱未按合同要求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41912元;
8、合同内自控及能耗系统未按合同要求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11492.5元;
9、合同内空调水系统及室外埋地管刷油未按合同要求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25432.44元;
10、合同内室外埋地管未按未按合同要求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20930.9元;
11、合同内签证增加室外埋地管及相关土方因工程量计算有误共计审减费用55219.7元;
12、合同外变更部分自控及能耗监测系统因未按中标价下浮共计审减费用415151.81元,变更自控系统与原合同内因阀门重复计算扣减工程量共计费用574905.8元;
13、合同外变更部分空调水系统水管因套项及计取信息价有误共计审减费用88174.13元;
14、合同外变更部分排风系统风管因套项及计取信息价有误共计审减费用609005.1元;
15、合同外变更部分排风系统静压箱因套项有误共计审减费用56853.11元;
16、合同外变更增加部分措施项目费重复计算共计审减费用237479.69元;
17、合同外变更增加吊顶拆除工日单价有误共计审减费用35186.42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图书档案馆、六安市文化科技青少年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结算送审价30,562,987.98,审定价27,740,648.38元(审增0元,审减2,822,339.6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江苏先行工业设备安装有限leyu登录按上述审核结果27,740,648.38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