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3日,我leyu登录组织审核组对清水路(长安路-安丰路)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清水路(长安路-安丰路)道路工程西起长安路,向东接安丰路,终点桩号为 K0+805.718,道路走向为东西方向,设计段道路中心线长度为805.718米。道路宽度为15m(3m人行道+9m车行道+3m人行道),包括车行道、雨污水、道路照明、交通工程、行道树等。
项目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leyu登录,预算编制单位为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leyu登录,预算送审价为 8,295,964.47元(含暂列金额40万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算。
3、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4、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0 年第1-3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及市场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62,334.96元。
1、砼包管模板漏项,核增12,907.09元。
2、栽植无患子组价调整,核增4,173.12元。
3、缺方内运工程量调整,核增19,487.43元。
4、土方工程费率调整,累计核增25,249.18元。
5、其他项目、措施项目、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累计核增518.14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194,659.47元。
1、级配碎石组价调整,核减16,809.91 元。
2、水泥稳定碎石组价调整,核减31,150.19 元。
3、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工程量及组价调整,累计核减18,197.89 元。
4、人行道块料铺设单价核减,核减6,564.93 元。
5、侧缘石垫层工程量核减,核减6,634.23 元。
6、F型悬臂标志牌支架单价核减,核减7,160.65元。
7、混凝土管道满包砼工程量核减,核减6,107.62 元。
8、余方弃置单价调整,核减28,784.98 元。
9、场内调配工程量工程量及组价调整,核减17,128.52 元。
10、其他项目、措施项目、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累计核减56,120.55元。
四、审核结果
清水路(长安路-安丰路)道路工程工程预算送审价8,295,964.47 元(含暂列金额40万元),审定价8,163,639.96 元(审增62,334.96 元,审减194,659.4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