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六安东部新城污水管网土建工程(Ⅱ)结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432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23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15日,我集团组织审核组对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六安东部新城污水管网土建工程(Ⅱ)结算进行审核,2020年3月19日至4月10日纪检监察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复审,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东部新城,涉及长江路、创业路、淮河路、汉中路、龙舒路、凤凰路、金寨路、皋城路、光大路、松林路、南京路、望江路。主要内容为污水顶管、拉管、开挖排管、工作井、接收井砌筑、检查井、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单位为六安市排水有限leyu登录,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leyu登录,设计单位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leyu登录,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leyu登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leyu登录,合同价为32793000.00元,结算送审价为48609544.76元(主要增加内容为长江路、创业路、淮河路、汉中路、龙舒路局部顶管及开挖排管受现场条件限制,经专家论证及设计同意变更为PE拉管,增加造价9998271.66元。松林路、龙舒路、淮河路、金寨路、皋城路局部顶管施工过程中遇岩石层,经专家论证及设计更改方案进行爆破顶管,增加造价7531353.62元。零星签证增加1279919.48元,送审扣减了预留金2993000元)。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合同工期300天。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确定清单、施工单位报送的增加和减少签证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初审审减部分合计8,611,661.11元。

  1、长江路、创业路、淮河路、汉中路、龙舒路变更拉管审减449,268.91元,主要审减内容为送审变更增加清单内的路面拆除与恢复与原标内重复,审计予以扣减。PE管材料价格依据业主组织园区重点办、园区第三方巡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询价证明材料。

  2、长江路、创业路、淮河路、汉中路、龙舒路变更拉管需扣除原设计内容,审减3,202,986.98元,扣减主要内容为机械挖土方、土方填方、路面拆除与恢复、混凝土顶管、开挖排管、工作井、接收井等。

  3、松林路、龙舒路、淮河路、金寨路、皋城路爆破顶管送审高套定额,单价审减3,493,535.66元。

  4、签证005汉中路注浆工程套项单价有误,审减7,200.45元

  5、签证008淮河路增加工作井定额消耗量计算有误,审减57,805.39元。

  6、签证017新增寿春路钢筋混凝土工作井,定额消耗量计算有误,审减97,537.57元。

  7、签证023金寨路公共设施拆除及恢复工程量及套项有误,审减93,722.21元。

  8、现场勘查路面拆除恢复、管道测量未完成清单工程量合计审减758,935.82元。

  9、以上其他项目、措施费、税金合计审减45,456.7元。

  10、政策性调整扣税金差额331,668.15元

  11、扣审减额超10%部分审计费73,543.27元。

  (二)复审审减部分合计627,823.85元,审增部分60,367.63元。

  1、松林路、龙舒路、淮河路、金寨路、皋城路爆破顶管送审高套定额,审减237,590.22元。

  2、签证005汉中路注浆工程工程量调减,审减4,506.26元

  3、签证017新增寿春路钢筋混凝土工作井,定额消耗量土方运距调整,审减4,836.65元

  4、签证021长江路土方工程机械进退场费等调减数量,审减7,480.94元。

  5、签证023金寨路公共设施拆除及恢复机械进退场费等调减数量,审减4,879.40元。

  6、现场勘查路面拆除恢复、测量工程量(现场抽取4条路复核,拆除及恢复工程量中,完成合同工程量约65%,其他8条路均参照)未完成合同工程量合计审减357,403.79元。

  7、由于审减金额增加,扣减政策性调整税金基数变小,税金扣减审增60,367.63元

  8、扣审减额超10%部分审计费11,126.59元。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时没有设置招标控制价,且部分变更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审核组参照《六安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9年第9号),并依据《六安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年第1号)中关于六安东部新城水环境综合治理亚行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问题的决议,对本项目进行了价款结算审核,并将该项目的工程变更纳入审计结算工作。

  五、审核结果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六安东部新城污水管网土建工程(Ⅱ)结算送审价48,609,544.76元,审定价39,430,427.43元(合计审减9,179,117.33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leyu登录按照上述审核结果39,430,427.43元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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