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3月10日,我集团组织审核组对六安东部新城区两座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胜利路泵站及望江路泵站。工程主要内容为两座泵站内的方闸门、圆闸门、格栅机、各类阀门、离子除臭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各类管道、仪表自控系统等。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leyu登录,设计单位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武汉科迪工程技术有限leyu登录。合同价7292960.00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送审价为7402354.57元,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3月6日。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工程竣工验收表、图纸、施工单位报送的增加和减少签证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4、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78,659.45元。
1、胜利路泵站YJV22-10kV 3×95、YJV22-10kV 3×70工程量审减6,255.52元;
2、望江路泵站YJV22-10kV 3×95、YJV22-10kV 3×70工程量审减18,522.92元;
3、密集型母线槽工程量有误审减52,487.92元;
4、格栅除污机设备价审减53,486.16元;
5、高压线路设计费审减10,238.4元;
6、工字钢、阀门导杆、水泵电缆等审减37,668.53元。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时没有设置招标控制价,且部分变更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审核组参照《六安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9年第9号),并依据《六安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年第1号)中关于六安东部新城水环境综合治理亚行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问题的决议,对本项目进行了价款结算审核,并将该项目的工程变更纳入审计结算工作。
五、审核结果
六安东部新城区两座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结算送审价7,402,354.57元,审定价7,223,695.12元(审减178,659.45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武汉科迪工程技术有限leyu登录按上述审核结果7,223,695.12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