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8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人民医院河西分院10KV线路迁移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人民医院河西分院10KV线路迁移工程,本项目位于六安市人民医院河西分院。本工程主要包括:砼电线杆拆除、钢管杆拆除并运至指定地点,新建15米砼电杆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为霍山瑞森电建有限leyu登录,本工程开工日期2019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8月2日,结算送审价为116,185.8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委托方提供的工程技术经济类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送审工程结算书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资料;
2、适用于本咨询项目的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标准及文件等,主要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版);
3、其他相关资料。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合同内审减部分合计13,842.42元。
1、电力电缆YJV22-10KV-3*300工程量核减,核减造价1835.79元;
2、电缆保护管涂塑钢管DN200工程量核减,核减造价3001.28元;
3、挖沟槽土方工程量核减,核减造价71.55元;
4、回填方工程量核减,核减造价284.15元;
5、综合上述减少内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审减计537.49元;
6、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合同价款=城投leyu登录预算审核价格(即本项目最高限价)*成交费率(中标单位投标费率为94%),合同内部分审定后价格需按成交费率降幅。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为预算价,且未降幅,此项共计核减造价8,112.16元。
(二)税金差部分
经审核发现,该项目原投标税率为9%,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款发票中税率为3%,调整税差后共计核减金额为4,733.94元。
(三)超出10%部分扣减审核咨询费
依据管理办法,核减率超10%以上的部分审核咨询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扣减139.16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人民医院河西分院10KV线路迁移工程,合同价107,729.89元,结算送审价116,185.87元,审定价97,470.35元(审减18,715.52元,其中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审核咨询费139.16元)。